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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基础医学类)教材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2-04-06 点击量:

“科学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基础医学类)

教材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

一、教材选题立项的原则

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项目优先考虑,能反映数学课程教学改革最新思路的教材优先考虑,本校招生规模较大在学科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院校优先考虑。有能力配套教学素材和多媒体课件的优先考虑;有能力组织教材试用的院校优先考虑。

二、遴选教材主编

1、主编及参编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主编人选,一般应为该领域的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

(3)工作认真负责,能承担主编的各项职责。能团结参编者共同完成教材编写任务。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连续讲授本课程5年以上。教材出版后仍能从事该课程的教学或研究。

(5)最好具有编写出版教材的经验,较强的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

(6)参编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讲师),工作认真负责。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连续讲授本课2年以上。有协作精神,能与主编很好配合。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参编人员由主编推荐,报专委会认定。专委会希望有意识地吸收有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参加教材的编写工作。

2、主编的工作职责

(1)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全书的质量、进度负总责。

(2)负责推荐教材的副主编及参编人选,报专委会认定。

(3)在充分征求参编者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教材编写提纲与计划,并确定参编人选的分工。

(4)组织教材编写工作,负责统稿,并按时交稿。

(5)负责处理编校中的问题,审定印前打样。

三、教材编写

1、编写。教材编写工作应按计划进行,以保证按期出版。当主编及参编人员因各种原因(如出国、调动工作、身体健康情况等)不能直接主持编写时,主编由专委会提出调整意见,副主编、参编由主编提出调整意见,与出版社协商,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调整措施,以保证教材的出版计划。

教材编写工作应注重符合教学要求,字数应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控制。交稿字数原则上不超过每学时5千字,上述字数包括每幅图所占篇幅在内。

2、发稿。主编应按计划所规定的交稿时间,向出版社上交符合“齐、清、定”要求的书稿。主编与科学出版社签定《出版合同》。

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规划的某些内容时(如交稿时间、主要参编人员等),主编应在规定交稿时间半年前报告专委会,经专委会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科学出版社。无故擅自改动者取消主编资格。

四、整体宣传推广

科学出版社将选派经验丰富、专业对口的编辑负责本系列教材的编辑制作。

科学出版社对市场反映良好的教材,将投入经费用于电子课件及教辅等立体化建设。

科学出版社在本系列教材出版前后,将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及推广,包括专业期刊预告、专家书评及推荐、样书赠送及展示、教学研讨会等多种方式,使本系列教材经过多方市场的检验,最终锤炼成为系列精品教材。

五、操作流程

(1)有意向参与编写的老师请填写“科学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系列规划教材”

编写意向表,并签署院系推荐意见。

(2)将填写好的编写意向表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递交项目联系人。

(3)由本系列教材的编委会专家对编写意向表进行内容质量、市场前景等方面的评审,并尽快将评审结果通知主编。

(4)评审合格的稿件主编者与科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正式启动教材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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